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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关系

来源:书柜情感网

法律主观:

公民基本权利有: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、示威的自由,宗教信仰自由,监督权,受教育的权利,人身自由权,住宅安宁权,通信自由权等。

法律客观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

第三十三条

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国家尊重和保障。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

《》

第三十三条

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国家尊重和保障。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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