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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律事实的证明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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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:

1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。

2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
3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。

4、考勤记录。

5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。

上述证明材料都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,仲裁委员会或者都会认的。

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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