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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?

来源:书柜情感网

夫妻采取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,只有满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,才能判决离婚。根据法律规定,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所以签字和离婚与否没有关系。

一、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

1、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;

2、起诉离婚的提起,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,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;

3、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,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,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。

二、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

1、离婚起诉状;

2、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;

3、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;

4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;

5、夫妻共同财产清单;

6、感情破裂的证据。

综上所述,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的,不会影响判决离婚,所以不需要另一方签字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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