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办法是:
1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警惕;
2、提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信誉情况和财产情况;
3、订立合同时仔细核查对方的盖章、签名是否与已知信息一致;
4、积极行使撤销权等权限。
【法律依据】
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第一百四十
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第一百五十条
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第一百五十一条
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