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没有禁止律师可以做保证人,但与事实不相符的,一般是家人或其他亲属。律师无法履行监督职责。
人民、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。
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:
1、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,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机关批准,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的,要监督、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机关提出申请,请求批准;
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,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,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、毁灭、伪造证据;
2、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,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
人民、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。
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与本案无牵连;
(二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
(三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;
(四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