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《公司法》
第三条
【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】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一、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?
1、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。
2、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。
3、公司股东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。
4、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。
二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哪些应尽义务?
1、出资(按时足额出资,不得抽逃出资);
2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公司章程;
3、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;
4、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。
三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?
1、股东身份权。
2、参与决策权。
3、选择、监督管理者权。
4、资产收益权。
5、退股权。
6、知情权。
7、提议、召集、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。
8、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。
四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?
(一)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
(二)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;
(三)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(四)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(五)有公司住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