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根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证人作证应当履行法定义务,但是对于因作证可能受到威胁的证人,可以提出申请,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法院可以给予保护措施。然而,对于涉及毒品犯罪的证人,情况相对复杂。因为在我国,涉及毒品犯罪的证人可能会受到极端的威胁,甚至生命危险,因此,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。
法律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48条规定,对于可能被威胁的证人,法院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证人的住所、身份、姓名等措施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危害防治法》第42条规定,对于协助打击毒品犯罪的个人和组织,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。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1条规定,故意泄露证人身份、住所等信息,致使证人受到严重危害的,构成犯罪。
综上所述,涉及毒品犯罪的证人可以得到自己的证人保护计划,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,同时,任何人都不得泄露证人的身份、住所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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