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:
乙方
合肥市瑶海区漕冲村元岗队甲乙两方交界地,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例:
1、乙方现建房屋在甲方老房南面,所建房屋离甲方主墙50公分,基础紧靠老房墙脚,新挖墙基础不得超过老房基础。如以后拆迁,乙方所让的50公分归甲方所有,乙方不得干涉。
2、乙方新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甲方房屋层数,(不能加盖三层)如以后拆迁需要建三层要经甲方同意。
3、甲方西边的巷道给乙方使用,真正的产权属于甲方,拆迁时与乙方无关,想到不得安装门,不得封顶。
4、以上所定条例,经双方同意签字生效,不得反悔。补充条款:
甲方:乙方:
日期:__年__月__日日期:__年__月__日